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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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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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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聲請調解服務系統
  1. 如何聲請調解
    • 書面聲請: 逕向石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索取聲請書或自石門區公所便民服務網站下載聲請書(一般調解申請書、車禍調解申請書及委任書),自行書寫後寄送石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 言詞聲請: 聲請人如不便自行書寫者,攜帶印章、國民身分證、到調解委員會,以口頭聲請或陳述由調解委員會人員協助製作聲請書。
  2. 那些事項可以聲請調解(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條)
    • 一般民事事件均可聲請調解: 如借款、標會不清償、車禍、公害、損害賠償、房地產買賣、租賃佔用、財產繼承、商事買賣等糾紛。
      但以下民事事件不能要求調解:
      1. 婚姻無效或撤銷、請求認領、協議離婚等。 
      2. 違背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事項。
      3. 假扣押、假處分、公示催告、宣告死亡及禁治產宣告等事項。 
      4. 民事事件判決確定後。
      5. 聲請給付超過法定利率的利息者。
      6. 租佃爭議事件。 
      7. 關於畸零地糾紛。
    • 刑事案件: 以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為限。如妨害風化、婚姻及家庭、傷害、妨害自由、名譽及信用、秘密、親屬間財產犯罪、毀損、妨害電腦使用罪。 
  3. 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為何(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
    • 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區)居住者,由該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
    • 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區)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
    • 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同意者,得由該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限制。
  4. 調解的好處
    • 調解委員不但和法官一樣公正,而且更為迅速便捷。
    • 打官司要花訴訟費用,聲請調解完全免費。
    • 調解成立案件經送法院核定後與法院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 聲請調解除了符合當事人需要外,更可在和諧的氣氛下解決紛爭事宜。
  5. 視訊法律扶助諮詢
    • 視訊時間:每週三上午9:30~11:00
    • 辦理程序及處理期限:採預約制 ~~電話:26381721分機306
    • 聲請法律扶助紀錄表1份(可現場填寫)。
    • 提供年長及行動不便之民眾,可先打電話至本所預約視訊法律諮詢時段後,由市府法律顧問以電話諮詢之方式進行。
  6.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視訊法律諮詢服務時間及名額為:
    • 每周二上午,共 9 時 15 分、 9 時 30 分、 9 時 45 分、 10 時等 4 名
    • 每周四上午,共 9 時 30 分、 9 時 50 分、 10 時 10 分、 10 時 30 分、 10 時 50 分、 11 時 10 分等 6 名。
    • 辦理程序及處理期限:採預約制 ~~電話:26381721分機306
瀏覽人次:485 人 更新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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