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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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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人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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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需符合什麼條件?
  • 發佈日期:2021-02-02
  • 發佈單位:石門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1. 因父母雙亡、一方監護或一方死亡、失蹤、離婚、重大傷病、因案服刑中,致生活困難無力撫育兒童及少年。
    2.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有違反本法禁止之行為,經本局委託其他親屬收容。
    3. 非婚生子女且生活遭遇困難之兒童及少年。
    4.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
    5. 其他經評估無力撫育及無扶養義務人或扶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之兒童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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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45 人 更新日期: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