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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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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災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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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補助?
  • 發佈日期:2021-02-02
  • 發佈單位:石門區公所
  • 類  別:民政災防課
  • 詳細內容:
    1. 申請人須為設籍新北市,具原住民者。
    2. 死亡救助、醫療補助及生活扶助,事件發生後3個月內申請。
    3. 檢附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中低收入戶、里長證明文件及醫院證明或死亡證明影本等。
    4. 填寫申請書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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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80 人 更新日期: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