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形象圖
民政災防課
  • FB
  • 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申請往生者的墓地使用許可證需帶哪些文件?
  • 發佈日期:2021-02-02
  • 發佈單位:石門區公所
  • 類  別:民政災防課
  • 詳細內容:
  • 申請者請攜帶以下1~3證明文件,至公所辦理申請並繳納規費後,即可拿取許可證。
    1.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或簽名。
    2. 亡者之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除戶資料可由公所代為查調)
    3. 申請人與亡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4. 請另依新北市政府委任區公所受理申請埋葬許可證標準作業程序,申請埋葬許可證。
    5. 依「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收費標準」收取墓地使用規費及行政規費。
    6. 埋葬完成後,提供使用前、中、後之照片。
    (可同時與埋葬許可證一同申請)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139 人 更新日期: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