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形象圖
經建課
  • FB
  • 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需檢附什麼文件?
  • 發佈日期:2021-02-02
  • 發佈單位:石門區公所
  • 類  別:經建課
  • 詳細內容:
    1. 申請書。
    2. 一個月內申請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可免附)
    3. 申請人(所有權人死亡則由繼承人申請)、代理人、指界代理人的身分證影本(須蓋私章)或戶籍謄本。
    4. 切結書、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申請或指界)。
    5.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証明。(申請土地登記謄本上使用地類別欄位為空白者)
    6. 申請土地如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之「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業用地證明書」。
    7. 其它相關許可或証明文件。(如農舍使用執照、農業設施雜項使用許可、除戶証明…..等等)

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922 人 更新日期: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