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申請作業計畫
- 發佈日期:2024-03-11
- 截止日期:2024-09-30
- 發佈單位:民政災防課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受理申請管道及期間如下:
一、申請管道:
(一)原住民族專長人士得向原民會申請。
(二)原住民族耆老得向原民會、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受理申請之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應於7日內,將申請文件轉送原民會。
二、受理申請期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及9月1日至9月30日,惟透過本府申請者,請於每年3月20日及9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申請文件提送原住民族行政局。
- 聯絡人:楊小姐
- 聯絡電話:263817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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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