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4號丹娜絲颱風災害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申辦作業
- 發佈日期:2025-07-24
- 截止日期:2025-08-08
- 發佈單位:石門區公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鑒於本次颱風災情慘重,考量原住民族人有住宅重建及修繕之需要,提供協處措施如下:
(一)住宅重建:依據原民會「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並自天然災害發生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即至117年7月5日止,每戶補助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至50萬元。
(二)住宅修繕:依據原民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受理申請,惟本年度申請日期(3月至4月)已截止,協處內容臚列如下:
1.申請對象:因丹娜絲颱風致房屋受損之原住民。
2.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8月15日止。
3.補助金額:每戶最高12萬元。
4.考量災情嚴重且非人為因素,除受災戶於5年內(109年至113年)核領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皆放寬得重複申請外,本要點原以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為主,與本次颱風災害住宅毀損亟待修繕目的不同,爰放寬審查標準,以列管有案受災原住民為主,原需檢附財稅資料應免附。
5.有關原住民家屋重建及修繕之認定,須經公所認定。
- 聯絡人:楊小姐
- 聯絡單位:民政災防課
- 聯絡電話:26381721#311
更新日期: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