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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社會人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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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應備的文件為何?
  • 發佈日期:2021-02-02
  • 發佈單位:石門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1.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14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
    2. 申請人之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3. 申請人印章。
    4. 原有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初次鑑定者除外)。
    5. 受委託申請者須檢附受委託人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簽名)。
    ※新北市內各區公所皆可辦理(跨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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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77 人 更新日期: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