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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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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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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現地會勘時申請人一定要到場嗎? 如果申請人不曉得土地位置該如何申請?
  • 發佈日期:2021-02-02
  • 發佈單位:石門區公所
  • 類  別:經建課
  • 詳細內容:
    1. 申請人如果無法到場,請檢附委託書由代理人與勘。
    2. 本所寄發會勘通知時,一併通知淡水地政事務所協助指界事宜,相關指界費用由申請人逕洽地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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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68 人 更新日期: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