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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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
答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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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需符合什麼條件? |
1.因父母雙亡、一方監護或一方死亡、失蹤、離婚、重大傷病、因案服刑中,致生活困難無力撫育兒童及少年。 |
2 |
少年監護權為父親,但與母親同戶籍由母親實際照顧之狀況應如何申請 |
由母親至公所提出申請,應併計監護人、同戶籍之母親、少年本人,並應檢附監護人之申請同意書。 |
3 |
父、母親業已離婚,仍有同居或同戶籍事實,是否可申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
本扶助如為單親家庭,但雙方仍共同居住、設籍同戶或同址分戶者,不符合本扶助申請資格。 |
4 |
申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其扶助款應匯至何人帳戶? |
由市府逕撥匯入申請人(監護人)或兒童及少年之郵局帳戶,如有特殊情形致無法匯入申請人之帳戶,得由申請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之文件匯入申請人戶內親屬之帳戶。 |
5 |
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各項生活扶助條件為何? |
1.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
6 |
「好孕啟程、幸福樂活」車資補貼需帶什麼資料? |
1.申請人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公所可代為查調) |
7 |
申請敬老、愛心悠遊卡需準備資料? |
1.身分證正反面 |
8 |
如果遺失敬老/愛心悠遊卡要帶什麼證件辦理補發? |
1.身分證正反面 |
9 |
申領父母育有未滿二歲育兒津貼應該要符合怎樣的條件? |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
10 |
如果是育嬰留職停薪的期間,但未領取(或已領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否可以申請育兒津貼? |
如果在育嬰留職停薪假但未領取(或已領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期間,具實際照顧兒童之事實者,仍可以提出申請。舉例來說,如果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至105年3月份止,則您於105年1-3月份就不能再申請育兒津貼,但之後的月份如果未滿二歲,就可以提出向兒童戶籍地之公所申請育兒津貼。 |
11 |
兒童已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或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是否可以再請領本育兒津貼? |
育兒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或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不得重複請領,如果領有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其補助額度低於本項津貼應補足差額(低收入戶補差價2305元;中低收入戶4,000元、弱勢兒少差價補0元、第三胎加碼1,000元補助金額為3,500元),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不能再領本項補助。 |
12 |
辦理全民健保第六類轉入、轉出需備文件? |
1.本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印章 |
13 |
如果健保卡遺失要準備哪些資料辦理? |
1.本國人: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未滿14歲) |
14 |
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應備的文件為何? |
1.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14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 |
15 |
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設籍外縣市者須附)。 |
16 |
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需要哪些文件? |
申請對象: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同一戶籍、同址分戶內之親屬 |
17 |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之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為何(托育養護)? |
1.設籍本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欲前往或已入住與新北市政府合約轉介收容機構日間照顧或住宿式照顧者。 |
18 |
公益彩券經銷商資格審查應備文件為何? |
1.身心障礙者【排除智能障礙重度以上、植物人及失智症者;即身心障礙證明之障礙類別為第1類,且ICD診斷欄位代碼為06〈重度以上〉、09及10者】:申請人之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本。 |
19 |
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1.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 |
20 |
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為何實際居住在外地,卻一定要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
為了避免申請人在不同縣市重複申請同一福利,造成社會福利資源濫用,所以社會救助法特別明文規定申請戶之內人口均應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
21 |
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哪些人會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 |
1.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